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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转专业试读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8-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83 收藏

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已被我校录取的2020级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写专业来校报到,在此基础上,如学生经慎重考虑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可在向学校提出转专业试读申请,为了更好地规范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程序

有转专业试读意愿的新生,可登录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附理由,于2020年9月15日16:00前将填写好的材料交至现录取专业教务老师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艺体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体类专业学习。

(二)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之间不允许互转。

(三)高考录取仅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不接收文科类考生转入。

二、审批流程

(一)转出学院(系)审批。转出学院(系)完成转出意见审批并于2020年9月16日12:00前将本学院(系)申请转专业试读学生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和《2020年新生转专业试读汇总登记表》纸质材料汇总交至两校区教务处招生办公室,《2020年新生转专业试读汇总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uxhjw@163.com

(二)转入学院(系)审批。转入学院(系)根据本单位教学条件及相关要求完成学生转入意见审批(需要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的,请做好通知并完成相关考核工作),于2020年9月22日12:00前将签署好意见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和《2020年新生转专业试读汇总登记表》纸质版材料交至招生办公室,《2020年新生转专业试读汇总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uxhjw@163.com。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招生办公室将拟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后,拟通过的学生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将于本学期转入新专业进行试读,待本学期学习结束后再正式转入新专业。

三、各学院(直属系)提交材料地点

广州校区:行政楼211招生办公室(吴老师)

东莞校区:招生办公室(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65995;0769-82676855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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