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时间: 2021-06-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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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一、2021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精神和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获得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等科目类533分,物理等科目类501分)。二、如何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入选考生必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9日至7月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三、综合评价入选考生可以填报哪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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